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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KY股個人企業課稅有別

뉴스 미디어 2020-06-06

買賣KY股要注意,個人及企業課稅方式大不同。雖然證券交易所得原則上免稅,但個人獲配KY股利、企業賣股所得,這兩種收入型態雖然目前免稅,但仍有可能依最低稅負制課到稅。

南區國稅局指出,現今投資標的多元,不少投資人基於節稅考量,會選擇投資海外來台上市股票(俗稱KY股),但是KY股的課稅方式有點複雜,依據收入來源、投資身分別不同,會適用不同的稅制。

官員表示,投資獲利不外乎股利配息、證券交易所得二種型態。首先就個人投資人方面,KY股本身就是海外公司發行的股票,所以海外配發的股利,對個人來說屬於海外所得,不用課綜合所得稅,但是要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稅;不過個人買賣KY股,則屬於證交所得,目前已經停徵,且在過去幾次稅改之下,也排除最低稅負制,等於完全不用課稅。

至於企業或機構投資人,官員表示,由於營所稅是全球課稅,國內企業獲配KY股息,屬於海外投資收益,並不適用免稅規定,必須計入年度所得、課徵營所稅。官員表示,買賣KY股票獲利,對企業來說也同樣有機會課稅,即便證交所得不課營所稅,但是會納入最低稅負制,須併入基本所得額計稅。

官員指出,所謂的最低稅負制,是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計算的稅額,原則上就是當各類所得納入免稅範圍後,為避免租稅優惠過度給予,因此再額外加總計稅,目前最主要就是針對證交所得課稅。

官員表示,在基本稅負制當中,個人有670萬元免稅額,也就是除了投資KY股獲配股息之外,其他海外所得及各類免稅所得加總超過670萬元以上,才需要依20%稅率課稅;至於企業方面,免稅額只有50萬元,不過稅率也較低,基本所得額超過50萬元的部分,只要依12%稅率課稅,最主要都是計入證交所得課稅。


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61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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