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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企業持續營運,保障員工健康,開放企業快篩
企業得依風險管控自行訂健康監控機制,並進行週期性或針對高風險人員篩檢。企業的抗原快篩檢測,採企業自主與篩檢自費方式進行,且需由醫事人員執行採檢。由於抗原快篩仍存有偽陽或偽陰性的機率,企業執行抗原快篩時,如抗原快篩陽性,依規定須進行通報及PCR檢測,同時也須提供隔離安置場所,例如返回可隔離的宿舍或居家隔離(一人一室為原則),也可安置於防疫旅館,等待PCR檢驗結果,降低傳染風險;如抗原快篩陰性,仍需進行自我健康監測。
依據衛福部的統計資料,已核准專案製造抗原檢測試劑廠商家數達13家15項,包含12項國產產品與3項進口產品(如附件1)。依據調查,國內抗原快篩試劑月產能超過1,000萬劑,應可滿足國內企業實施抗原快篩的需求。另外,若企業申請抗原快篩找不到合適的醫療院所,亦可向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提出,請求媒合協助。
經濟部再次呼籲,企業應持續宣導員工應落實手部衛生及佩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減少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避免出入人多擁擠的場所,或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並主動積極配合各項防疫措施,期能降低企業員工染疫的風險,維持企業的正常營運。員工如有出現COVID-19 相關症狀者都應至社區篩檢站或醫院就醫採檢,社區篩檢站快篩個案處置流程(如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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