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自108年6月15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購買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或第二級之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等節能電器,可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
該分局強調申請人除書面申請外,個人可使用已註冊健保卡、自然人憑證;營利事業等可使用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www.etax.nat.gov.tw)「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線上登錄申請資訊,操作簡單方便,免臨櫃申請及排隊等候。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線上申請之附件可掃描或拍照後夾檔上傳,免郵寄,申請完成即取得收件編號,消費者可以隨時查詢辦理進度,除可省時、省紙,並可加速案件審查及縮短退稅時程。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彰化分局銷售稅課林淑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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