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子女因外出就學、就業或結婚等,常散居世界各地,與往生親人未同住的情形極為普遍,一旦遭遇親人往生,首先面臨到的是被繼承人究竟有那些遺產的困境。民眾雖可至國稅局查詢被繼承人所遺財產的參考資料,惟金融遺產部分,包括存款、股票、基金、保險等資料,仍須由繼承人逐一向不同金融機構付費查詢,在忙於處理親人後事憂傷之餘,備感身心俱疲。
財政部舉例說明,假設被繼承人有5家不同銀行存款帳戶、在3家投信公司購買基金、有2個不同證券帳戶、在3家保險公司投保,繼承人就得分別前往13家金融機構查詢,除須重複填寫不同格式申請書,分別檢附被繼承人除戶資料及繼承人身分證明文件外,還要等待各金融機構審查及調印資料,申辦過程既繁複冗長又須繳納手續費。
實務上也曾經發生繼承人僅依據證券商提供的股票資料申報遺產稅,卻因未再向集保公司進一步查詢,申報遺產稅時漏報實體股票,導致遭補稅及處罰;另有繼承人按照家中所找到的被繼承人銀行存摺,向該等銀行查詢被繼承人所遺銀行存款,實際上,被繼承人另有2家銀行帳戶,因繼承人未找到被繼承人之銀行存摺,以致漏報該2筆銀行存款遭補稅的情形。
財政部呼籲,自109年7月1日起民眾在辦理遺產稅申報前,可直接前往全國任一地區國稅局,除了查調被繼承人財產、各類所得等資料外,同時可透過國稅局單一窗口查詢各類金融遺產資料,一處搞定,不但免除奔波之苦,也能避免因漏報遺產而遭處罰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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