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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令:修正「船舶需用物品申請驗放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3,自即日生效

최신 법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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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民國109年6月11日台關業字第1091013159號

修正「船舶需用物品申請驗放作業要點」第4點附件3,自即日生效


出處: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16166&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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