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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郵包或快遞外銷口罩,應留意適用零稅率退稅證明文件

최신 법 2020-06-23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隨著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趨緩及口罩產能日增,口罩輸出禁令自109年6月1日起鬆綁,國內業者接獲口罩外銷訂單,若以郵包或快遞方式出口時,營業稅申報適用零稅率證明文件及應注意事項整理如附表。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業人以郵包或快遞出口貨物為無償郵寄贈送貨樣(交寄時已寫明樣品、無商業價值)者,得免開立統一發票;外銷貨物快遞出口離岸價格逾5萬元未報關者,如經查明未虛增零稅率銷售額,將按查得之實際交易金額補徵營業稅額,免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處罰。
  該局特別呼籲,營業人以郵包或快遞出口貨物,務必依規定取得適用零稅率銷售額之證明文件,以免影響申報營業稅退稅權益;如有相關稅務疑義,可就近向國稅局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提供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四科   王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241


出處:https://www.ntbna.gov.tw/singlehtml/374fe8c4b18e48c691a6806ac02b9984?cntId=4c75a412ba3b4d34bdbb5da182a0f9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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