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盼了一年的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則19日終於公布!經濟部能源局訂出單一開發商、單一風場獲配容量上限,國產化項目全數延續等,最快明年第二季進行遴選。
據悉,區塊開發過去聽聞樓梯響已久,但實質內容不見蹤影。能源局19日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劃說明暨意見徵詢會議」,找風電開發商與風機製造商「喝咖啡」。
依目前能源局規劃區塊開發規則草案,2026年至2030年的3-1期先進行,並採「先資格、後價格」的兩段式審查,預計今年第四季會完整公告。2031至2035年的3-2期,待3-1全數完成遴選後才會啟動。
而3-1期當中又再細分成3小階段,分為2026年的3-1-1期,分配1GW容量,預計在明年第二季進行遴選。2027及2028年的3-1-2期,2029及2030年的3-1-3期,各分配2GW裝置容量供開發,並且在2022及2023年第二季進行遴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