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內基金收取「績效費」有譜!投信投顧公會近期通過「境內基金」可收取「績效費」的新機制,當基金打敗大盤一定績效時,基金公司可收取一定比例的分潤,投信投顧公會理事長張錫20日指出,實施該機制有二大好處,一是扶植小投信,只要有特色、績效好就能生存;二是有助人才培育,收取績效費可鼓勵留才。
證期局官員則指出,投信投顧公會確實反應有會員建議開放境內基金收取績效費用,但目前還沒收到公會來文,不知道具體內容。不過,現在國內架上的境外基金依當地國的規定的確有些有收績效費,惟比重不高,1,009檔境外基金中只有50檔基金有此機制。
張錫表示,目前許多境外高收益債基金就有收績效費,香港、海外基金也有收,公會日前已研議未來境內基金若績效比大盤多6%後,就會收取20%以內的績效費,不過,會以絕對報酬概念來說取,不會讓基金賠錢還收費,至於收費標準還會再詳細研議。
張錫進一步指出,此項機制是以一定公式依每日淨值計算,假設今日基金淨值賺10%,比大盤多賺4%,基金公司就會就這4%取其中的20%,也就是0.8%作為績效費,但若隔天跌了,就會再扣回來已收的績效費,績效費每日是收取1/365,隨時反應在淨值裡。目前績效費的費率會依各家公司自訂,但上限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