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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集資買公益彩券按比例分配獎金不算贈與

뉴스 미디어 2020-09-04

集資購買彩券,中獎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算不算贈與?有民眾詢問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國稅局答復,非屬贈與,免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條第2項規定,所稱贈與,係指財產所有人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予他人,經他人允受而生效力之行為。民眾集資購買彩券後按出資比例分配獎金,非屬贈與。


國稅局指出,集資購買公益彩券屬民眾經常性活動,無須事先向國稅局報備,民眾可自行保存集資購買的證明資料(如:每人出資金額、如何分配獎金、何時購買、在哪購買等),以維護自身權益。


出處: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48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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