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竹山稽徵所表示,為減緩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產業的衝擊,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除新增可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以未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之減除規定外,財政部近期再核釋得減除109年上半年度估計虧損,提醒營利事業妥善運用,以減經納稅資金壓力。
該所說明,營利事業因疫情影響致109年第1季財務報表發生虧損,經會計師核閱者,得換算109年度上半年估計虧損,列為計算107年度未分配盈餘之減除項目。由於該減除之虧損屬估計性質,營利事業應留意109年度全年度實際盈虧狀況,於明(110)年辦理108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時,檢視是否有該釋令所定應併同辦理更正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及補繳稅款之情形。
該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於今(109)年辦理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時,可善用該釋令所定的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降低應加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減輕納稅負擔,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竹山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 陳昭妃
電話:049-2641914轉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