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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自109年9月16日起提高至每筆新臺幣3萬元

최신 법 2020-08-21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進一步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自109年9月16日起,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四大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提高為每筆新臺幣(下同)3萬元,並新增開放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稅款。


該局說明,便利商店因設點多且全年無休,具有高度便利性,已成為諸多民眾繳納各項稅費優先選擇方式。為持續提升繳稅便利性,財政部自109年9月16日起提高便利商店代收稅款限額為每筆3萬元,並開放使用「實體信用卡」、「行動支付」及「電子票證」等非現金支付工具臨櫃繳納稅款。四大便利商店開放情形如下表:

名稱

每筆代收限額

開放支付工具

統一超商

2萬元提高至3萬元

現金、信用卡、ICASH2.0icashPayOPEN錢包

全家超商

現金、信用卡、FamiPay

萊爾富超商

現金

來來(OK)超商

現金

:以上資料由各家便利商店業者提供,實際開放工具或可使用之發卡機構信用卡仍以各便利商店臨櫃收取為主。


該局進一步提醒,本項作業係由稽徵機關及便利商店業者調整內部系統進行,因此民眾手上所持有之條碼繳款書,即使繳款書上方印載之超商繳納限額為2萬元,但只要尚未逾繳納期限,應納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自109年9月16日起皆可至便利商店繳納,另外也可使用便利商店業者開放之非現金支付工具繳納,民眾無須到稽徵機關申請換發繳款書。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 羅依萍
電話:(04)23051111轉831


出處:https://www.ntbca.gov.tw/singlehtml/3c844e426e9c4b5ebcaaa18694d7e230?cntId=c2cc99be31564600abff6dc68521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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