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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受疫情影響所得稅繳納困難,6月30日前記得提出申請

최신 법 2020-06-25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今(109)年全面延長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至6月30日;對於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之納稅義務人,若符合財政部訂定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審核原則適用對象,即可提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
該局提醒,欲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108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之納稅義務人,請務必於結算申報繳納期限109年6月30日前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以交寄郵戳日期為申請日),或於網路結算申報時一併申請,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熱門連結/受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期、分期繳稅,進行線上申辦;另為便利民眾瞭解相關因應繳稅措施及申請書表,該局網站設有「防疫免出門申辦專區」(網址https://www.ntbsa.gov.tw/),歡迎多加利用,如有不明瞭之處,可撥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趙股長 06-2298064


出處:https://www.ntbsa.gov.tw/singlehtml/5e0e49a811b74b50b5a6486d38374285?cntId=e8ca08baaf5e4d808512ff1663c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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