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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無法取出台電為核安妥善保存核二核廢議題仍須優先解決
經濟部強調,郭創辦人對於不缺電、要減碳、以及合理電價的呼籲,經濟部同樣朝這方向努力,甚至對於未來新能源的發展,包括地熱、氫能及小型核電機組(SMR),都持續投入或是關注發展趨勢。但考量綠電大量發展後,因應再生能源的間歇性,電網需要能夠快速升降起停的燃氣機組,以及消峰填谷的儲能建置,才是短期的最佳方案。再生能源時代來臨後,機組的反應速度及供電裕度同樣重要,核電起停都要花很長時間的特性,也不應忽略。
經濟部指出,郭創辦人認為的最佳能源配比,是核電應佔25%,以目前的供電規模來說,換算後約為每年720億度電,相當於9部百萬瓩級核電機組,也就是四座新的核電廠,假設採SMR機組,甚至需要至少興建30部機組,無論選擇在新北市原地重啟重建,或是另尋其他縣市,社會溝通工程的難度,皆不亞於電力建設工程。
經濟部說明,過去十年來,現在的侯市長或過去的侯前副市長,對於核一乾貯興建後無法啟用,核二乾貯難以動工一事,有他為地方考量的立場;甚至在2018年時,新北市府也曾明確表達「核二廠已超過申請延役期限,不存在延役問題,相信台灣電力公司不會公然違法。」,至於侯市長目前以候選人身份,改為支持延役立場,這樣的立場差異經濟部只能敬表理解。
經濟部表示,基於核能安全考量,現階段仍要求台電比照運轉中標準,維護核二的安全與相關系統。而主要的核廢料貯存議題,由於過去新北市府以逕流廢水削減計畫審查卡關8年,目前雖然法院判決台電勝訴,後續仍有報請展延施工期限、申報開工時間,以及最後市府的完工檢查等程序。因此在進行實質除役工作前,皆會要求台電確保核能安全。
經濟部再次強調,光電、風電、地熱等再生能源,才是國際供應鏈RE100承諾中定義的綠電,經濟部對新能源技術皆持開放態度,但現有的核電技術要面臨機組延役法規、新建機組的地方民意,以及核廢處理的挑戰。以燃氣匹配綠電發展,則是現階段減碳、減空汙,維持穩定供電的有效方案。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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