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今(111)年1月1日起至2月7日止【因法定申報截止日今年1月31日適逢國定假日,依法展延至2月7日止】,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依限完成申報。
財政部說明,憑單申報可採人工、媒體及網路方式,其中網路申報快速便捷,於申報期間(包括春節期間)內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例假日亦能照常申報。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欲採網路申報者,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下載「110年度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軟體並完成安裝,相關網路申報細節可參考該網站提供之「使用者手冊」或於「常見問題」查詢。申報人如有網路申報軟體操作問題,可以電話(0809-085-188)、傳真(04-37039798)或e-mail(帳號:imx@etax.tradevan.com.tw)方式向服務人員洽詢。
該部進一步表示,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信託受託人於今年2月7日前如期向稽徵機關申報110年度免扣繳憑單、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相關憑單者,如納稅義務人為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得免填發憑單予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人如需該等所得資料,可於今年4月28日至5月31日直接向稽徵機關申請查詢,如有取得該等憑單之需求,仍可要求憑單填發單位填發。
另配合今年1月19日修正公布退休撫卹相關法案,軍、公、教及政務人員繳付之退撫基金費用或自提儲金,不計入繳付年度薪資收入課稅,並追溯自110年1月1日施行。財政部提醒扣繳義務人應配合上開課稅規定正確計算應稅、免稅所得金額,如期完成110年度所得憑單申報事宜,如有相關疑問,請向所屬國稅局洽詢。
財政部提醒,憑單申報截止日(今年2月7日)係農曆春節假期後第1個工作日,為避免集中於最後1天申報,造成網路壅塞,請尚未辦理申報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受託人,儘早利用網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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