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應屆畢業青年「衝就業」,勞動部15日宣布開辦「青年就業獎勵計劃」,針對15至29歲在108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不分國內、外學歷,都可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登錄計劃,只要在今年底穩定就業滿三個月就可以獲得2萬就業獎勵,再滿三個月、再加發1萬元,最高可得3萬元。

勞動部4日行政院會報告「應屆畢業青年就業措施」,規劃透過「衝就業」、「練專長」、「興僱用」策略,陪伴青年從校園順利接軌職場;現依據「衝就業」面向推動「青年就業獎勵計畫」。應屆畢業青年只要在6月15日至9月30日間就業,連續受僱同一雇主滿90日,一次發給2萬元就業獎勵金;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180日,即便跨到明年度,再加發1萬元,合計最高發給3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比照紓困及振興特別條例,並考慮應屆畢業生可能會提早尋職,所以求職期間也向前認定,「雖然計畫在15日上路,但只要是在1月15日起至6月15日已找到工作應屆畢業生也可適用,以在系統的登錄日向後計算三個月為計算標準」。

也就是說,如果4月底找到工作的應屆畢業生,在6月20日透過「台灣就業通網站」登錄後,在9月20日連續工作滿三個月,即可符合第一階段領取2萬元就業獎勵條件、連續工作至12月20日,就可再獲得第二階段的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