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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大樓小型公設及分租套房用電量大者台電鼓勵評估採用時間電價方案
台電指出,現行住宅公設部分可依社區不同規模,分為大型公設用電(如停車場、消防、休閒設施等)及小型公設用電(如電梯)二種,其中,大型公設用電多採「低壓電力」電價計費,不受本次電價調整影響;而小型公設用電則多採累進電價計費,倘每月用電超過1,000度部分,確實會受到本次電價調整之影響。
台電建議,小型公設或分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因本次時間電價不調整,即可不受影響,另因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亦可善用離峰時間用電,或節約用電降低電費支出。用戶可利用台電官網首頁「用戶服務/網路櫃檯」項下之「時間電價試算評估」進行電費試算,或電洽台電各區營業處(或客服專線1911),由台電協助評估。
至於外界關心是否可就各套房裝置獨立電表計費,台電表示,須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因此須視房東意願而定。
根據試算,每月用電2,000度的住家或公設,夏月一個月電費為10,362元,七月起最高級距每度單價調整9%,電費將增至10,942元,多出580元(+5.6%);若改為「時間電價」計費,以簡易型時間為例,夏月尖峰每度約4.44元、離峰時段1.80元,一個月電費約6,315元,省下4,627元,電價帳單每兩月收一期,一期即省超過9,000元。
台電官網:表燈(住商)用戶如何評估選用時間電價?
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1402
台電官網:時間電價試算評估
https://www.taipower.com.tw/tc/page.aspx?mid=93
發言人:吳進忠專業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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