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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修正「記帳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2條、第3條條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2條、第3條條文

最新法令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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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民國109年6月1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75620號

修正「記帳士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2條、第3條條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懲戒委員會與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第2條、第3條條文


出處: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16301&log=detail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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