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西南氣流及梅雨鋒面影響,南臺灣多日豪雨,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提醒,若有財產因災害受損,記得先拍照存證,並於期限內申請災害損失減免,以維護自身納稅權益。
該分局表示,申請災害損失租稅減免,第1步先拍照,保留財產受損的證據,第2步是記得在災損發生後30天內,檢附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報備災害損失並申請減免稅捐。
相關災害損失申請書表可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局網站「災害損失報備專區 」下載。民眾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有不盡明瞭的地方,可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將有專人詳細解說。
新聞稿聯絡人:本分局服務管理課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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