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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駁回中市府抗告還一再違法濫權開罰中火
台電說明,中火3號機5日晚間點火,昨(6)日晚間正式投煤併聯發電。中市府刻意誤導,聲稱中火偷跑,事實上中火發電資訊公開透明,每部機組均與環保局連線,何須偷跑。環保局5日及6日連續兩晚進廠稽查,昨晚開罰300萬後,今日再度開罰2000萬,對此台電強調,不接受中市府再度違法開罰,會依法尋求救濟,台電也堅持中火3號機繼續合法運轉。
台電表示,疫情使內需升溫、科技業產能提高,今年1至3月用電大增3.3%,預計4月後將持續成長;更何況台中市已連續兩年用電量高居全國各縣市之冠,台中電廠前年起發電量即已不足以支應台中市用電需求。同時,今年水情不佳造成水力發電大減,中部水力發電機組幾乎都停擺,再加上中火1號機、大潭6-1氣渦輪機及核三廠1號機陸續停機檢修或大修,為維持穩定供電,必須調度中3機。事實上,即使3號機加入,台中電廠僅運轉8部機組,仍遵守非空污季機組運轉不超過9部機的承諾。
台電強調,中市府提出的主張,先後遭到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做出不受理或駁回的決定,均確立中火3號機加入系統的合法性。首先,中市府向行政院提出訴願,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去年6月24日做出訴願不受理的決定,理由為環保署認定中市府「違法之行政處分」,中市府「原應依職權予以撤銷」而未撤銷,因此環保署依法撤銷中市府違法裁罰處分。中市府隨後針對環保署的處分,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救濟,另聲請停止執行,法院亦於去年8月7日裁定駁回,中市府抗告,最高行政法院去年10月29日再度駁回並確定環保署撤銷廢證處分無需停止、可持續依原許可內容操作。由此可知,台電主張2、3號機加入系統「完全合法」。
台電強調,中市府扭曲法律,聲稱環保署撤銷裁罰處分無效,環保署昨日已發布新聞稿,直斥中市府「影響正常法治程序運作」,呼籲中市府「依法行政,方為正途」。台電亦重申,中火1至4號機已完成環保改善工程,加入供電行列可兼顧環保。中市府從廢止機組許可證、到阻擋機組運轉,再到阻擋中火增氣,以政治凌駕專業,讓2萬7千位堅守崗位的台電員工不解,為何要阻擋已完成空污改善的機組上線?為何要阻擋增氣?中市府真以百萬台中市民為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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