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表示,自108年6月15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1級或第2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可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每台減徵稅額以新臺幣2,000元為限,減徵貨物稅額由買受人申請退還。申請人除書面申請外,也可以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xxp://www.etax.nat.gov.tw)的「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點選「消費者線上申請」,逐一登錄相關資訊,並掃描(或拍照)夾檔上傳附件免郵寄,即完成申請。
該所進一步表示,為減少疫情傳染風險,鼓勵民眾多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健保卡線上申請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線上申請除可享受免出門免排隊便利外,也可以立即取得收件編號,及查詢案件進度,又為加速民眾領取退稅款,建議申請人提供本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由稽徵機關審理核准後撥入退稅款;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上揭專區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虎尾稽徵所銷售稅股 林均倢
聯絡電話:(05)6338571分機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