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金管會「邁大步」。金管會23日公布,將預告保險法修正條文,取消保險業投資公建社福,指派被投資公司董監不得逾三分之一的規定,即保險公司若100%投資,也可以100%控有董事會、掌握經營,如停車場、機場、電信、社會住宅、殯葬設施、國民休閒等都在開放之列。

另外,保險業投資公司債原本不得逾各發債公司「實收資本額」的10%,也放寬為「業主權益」10%,保險局表示,保險業對國內單一企業的公司債,投資額度將會增加。例如台塑實收資本額637億元,但最新淨值有3,112億元,原本保險業投資台塑公司債累計最多不逾63.7億元,新法若修正後,可投資311.2億元,增加近四倍額度。

因應數位時代需求、強化財務結構,及引導保險資金投資公共建設與社會福利事業,並提升法規授權明確性,金管會將預告保險法規修正案,預告30天,再送行政院與立法院審查。

這次修法重點有四大方向,一是配合金融科技發展及保險數位化需求,開放第三人訂立死亡保險契約或撤銷、移轉、出質時,被保險人除了書面同意,未來也可用其他主管機關認可的方式表達同意,即可能用電子簽章、生物辨識以網路或行動裝置表達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