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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挑選玩具禮物之安全宣導
標準檢驗局強調,凡是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遊戲使用之各類型玩具,均屬該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無論進口或國內產製者皆須完成檢驗程序,並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始可進入國內市場。
標準檢驗局特別提醒,針對一些新興玩具 (如:假水/史萊姆黏土玩具、巴克球或捲尺類裝扮玩具等),因深受國小學童喜愛,近期發現國內外已有使用事故案例,提醒家長應多多留意孩子使用情形,例如:具延展性假水/史萊姆黏土玩具,可能添加硼砂,長期接觸使用易引發過敏性皮膚炎,故應注意使用時間,使用後應立即洗手;具有強力磁性巴克球,常會無意間讓發育與認知未完全之嬰幼兒/兒童接觸而誤吞,導致腸穿孔,應避免讓嬰幼兒/兒童接觸;部分捲尺類裝扮玩具,本體經拉扯及使用後,會裸露出內部金屬捲片,產生割傷之風險,應停止使用。
標準檢驗局特別說明,將於學校、活動等實體場合,向兒童及家長持續針對前述新興玩具加強宣導安全性;另亦就風險性較高之商品,製作相關宣導動畫「益智背後的危險性-巴克球」(詳參本局網站www.bsmi.gov.tw資訊與服務/影音及出版品/業務宣導影音專區;或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DeW8LDZDY&t=49s),結合各網路平台加強宣導,使消費者充分瞭解商品風險性。
標準檢驗局呼籲,選購及使用玩具,應注意下列事項:
(1)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玩具。(圖例如附) (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
(2)注意是否貼附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主要成分或材質、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
(3)選擇適合兒童年齡之玩具,勿將非適用年齡玩具給幼童玩耍,以避免不必要之傷害。
(4)檢查玩具之零件是否牢固及小物件(如磁鐵、鈕扣等)是否易鬆脫,以防兒童誤吞。
(5)檢查玩具本體有無銳邊,確保玩耍時不被割傷。
(6)玩具附件之提繩、電線不可過長,以免小朋友使用時發生繞頸危險。
(7)勿讓孩童將玩具放入口中啃咬,以免攝入塑化劑、重金屬等有害物質。
(8)戲水用充氣玩具係供兒童遊戲玩耍,非屬水上救生設備,兒童使用時須有成年人陪同。
(9)包裝玩具之塑膠袋或薄膜,於拆卸後應即銷毀,以免兒童玩耍產生窒息危險。
(10)使用玩具後應保持洗手習慣。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謝副局長翰璋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hc.hsieh@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副組長鄭慶弘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20-149023
電子郵件:ch.cheng @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秘書室許瓊文
辦公室電話:02-23431900 行動電話:0905-286250
電子郵件:Louies.Hsu@bsmi.gov.tw 出處:https://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99436